当前位置: 首页 > 教育技术中心 > 2013年度四川省教育信息化大赛的通知

2013年度四川省教育信息化大赛的通知

2013年05月27日 10:08:06 来源:喜德县瓦尔九年一贯制学校电教中心 访问量:523

川教馆函〔2013〕10号

四川省电化教育馆关于举办2013年度四川省教育

教学信息化大赛的通知

各市、州电教馆: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工作,提高广大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及网络应用能力,促进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整合,推动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广泛应用,我馆决定举办2013年度四川省教育教学信息化大赛,同时遴选优秀作品参加“第十七届全国教育教学信息化大奖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全省中小学教师及教育工作者。

二、组织方式

以市、州为单位组织对本地区参赛作品进行初评,评选出的优秀作品推荐参加全省评比。

三、项目设置

1.基础教育组:课件(含移动终端课件)、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整合课例(含移动终端课例)、学科主题社区、一对一数字化学习综合课例、教育教学工具类软件系统、Autodesk虚拟展示课件。

2.中等职业教育组:课件、精品开放课程、教育教学工具类软件系统、Autodesk虚拟展示课件。

四、参赛要求

1.参赛作品内容及功能须与中小学各学科教学大纲和教学内容相适应。

2.所有参赛者必须是参赛软件的的合法拥有者。已经正式出版的作品(产品)或在省级以上大赛中获过奖的作品不在评比之列;

3、作品制作要求请参照第十七届全国教育教学信息化大奖赛指南执行;

4.作品须以光盘形式提交,提交的作品不能含有病毒。同时请认真、工整地填写 “参赛作品登记表”纸质文档并提交。表中填写的作品名称应与报送作品的名称一致;作品作者如对“作者声明”无异议,应在“登记表”落款处签名。

5.市州可统一刻制光盘,但必须每件作品单独建立一个文件夹,以作品名称为文件夹名。文件夹内须包含作品本身,及作品附件(“参赛作品登记表”电子文档、以及相关的作品创作目的、创作思路、技术应用以及使用说明的电子文档)。

6.注意所有提交作品的内容中不能有意显示作者姓名、学校等信息;

凡不符合以上要求的作品,将不予参评。

五、作品报送

以市、州为单位于2013年6月30日前报送以下材料(过期不再受理),每个市州限报作品50件;

1.市、州组织单位及联系人信息表纸质文档(附表一); 

2.推荐作品名单纸质文档(附表二);

3.“参赛作品登记表”纸质文档(每件作品填写一份);

4.上述1、2、3项电子文档及2013参赛作品信息总汇(请在网上下载)请以光盘形式提交;

5.推荐参赛作品光盘,内含“参赛作品登记表”及相关电子文档;

6.市州组织“活动”工作情况小结(1000字以内)。

六、作品使用

为使广大中小学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能够相互学习,相互借鉴,共同提高多媒体教学软件的应用,我馆拟在评比结束后,在书面征得作者同意的基础上,将部分优秀作品编辑、加工后制作成《四川省教育教学信息化大赛优秀作品集萃》(光盘),推荐给全省中小学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观摩欣赏、学习借鉴。我省将遴选优秀作品报送中央电化教育馆参加第十七届全国教育教学信息化大奖赛。大奖赛文件及附件请在(****)四川省电化教育馆网站下载。第十七届全国教育教学信息化大奖赛文件和参赛指南可查询中央电教馆网站:****。

联系地址:成都市学道街42号  四川省电教馆信息室

邮政编码:610012

联系人:段炼、代祖文

电话:(028)86659501    传真:(028)86660762

E-mail: 449551****@qq.com 

附件:1.市州组织单位及联系人信息表;

2.“2013年度四川省教育教学信息化大赛”推荐作品名单;

3.参赛作品登记表;

4.2013参赛作品信息总汇(电子文档,请在网上下载)

2013年4月10日

四川省电化教育馆办公室                   2013年4月10日印发

编辑:周波
评论区
发表评论

评论仅供会员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校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教育部 中国现代教育网 不良信息 垃圾信息 网警110
郑重声明:本站全部内容均由本单位发布,本单位拥有全部运营和管理权,任何非本单位用户禁止注册。本站为教育公益服务站点,禁止将本站内容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有任何内容侵权问题请务必联系本站站长,我们基于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严格履行【通知—删除】义务。本单位一级域名因备案流程等原因,当前临时借用网校二级域名访问,使用此二级域名与本单位官网权属关系及运营管理权无关。喜德县瓦尔学校 特此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经营许可证 ICP证 京ICP备13002626号-8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2087
联系地址:喜德县东河乡瓦尔村(西昌市川兴镇张林村后面)
北京网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支持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